付忠偉被逮捕!被查前多名搭檔、下屬已落馬……
7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遼寧省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付忠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付忠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資料圖】
天眼新聞注意到,付忠偉曾在審計崗位任職超28年。在此前的通報中,付忠偉被指“干預審計工作,恣意妄為,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
曾先后任遼寧省審計廳、財政廳“一把手”
公開資料顯示,付忠偉,1963年10月出生,遼寧海城人。1986年從哈爾濱工業大學畢業后,付忠偉在華北航天工業學院短暫任教兩年,后進入遼寧省大連市審計局工作。2015年付忠偉晉升遼寧省審計廳廳長、黨組書記,在審計崗位任職超過28年。2016年,付忠偉調任遼寧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后出任廳長。2018年,付忠偉調任盤錦市委書記,開始主政一方。2020年12月,付忠偉履新沈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次年2月當選為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22年11月9日,付忠偉被查。
今年6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付忠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查,付忠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親屬收受對方財物,縱容親屬利用其本人職權謀取私利,安排他人支付、免除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干預審計工作;紀法意識淡漠,恣意妄為,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付忠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被查前多名搭檔、下屬已落馬
付忠偉曾任職市委書記近3年的盤錦,近年來是遼寧省反腐的重點地區,多名曾在盤錦市工作的官員相繼落馬。
2022年7月25日,盤錦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楊權任上被查。楊權曾任盤錦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8年1月任盤錦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同年2月,付忠偉任盤錦市委書記。
2022年2月25日,盤錦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國丹被查,吳國丹于2016年7月任該職,和付忠偉共事三年。
2021年11月16日,盤錦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申海青被查,申海青于2017年8月任該職,和付忠偉共事三年。
此外,曾于2010年至2016年間任盤錦市委書記的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國相也于2022年6月被查。今年4月,孫國相一審被控受賄9765萬余元,法庭將擇期宣判。
曾于2016年至2018年任盤錦市市長的遼寧省原副省長郝春榮亦于2022年3月被查。其受賄1883萬元,于今年5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落馬前一周曾公開露面
據沈陽市政府網消息,付忠偉被查前一個月曾多次公開露面。2022年10月13日和10月28日,付忠偉兩次主持沈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并講話。2022年11月1日,付忠偉陪同遼寧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調研組在沈陽調研。
付忠偉最后一次公開出席活動,是在其被查一周前。據沈陽日報報道,2022年11月2日,在沈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的學習(擴大)會議上,付忠偉主持會議并講話。這次會議上,付忠偉在講話時提出“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使命擔當,依法履職盡責,不斷開創新時代人大事業發展新局面。”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遼寧省紀委監委 沈陽市政府網 沈陽日報)
綜合整理:王遲
編輯:劉添元
統籌:晏海艷 胡瑩
編審: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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