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稅收政策猶如雪中送炭
8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連發《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 等5條公告(簡稱“五條公告”),這些公告都直接涉及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切身利益,其中3條公告又直接與金融機構有關,也就是直接與改善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融資環境密切關聯。
財政部、稅務總局兩部門“5條公告”一經發布,立即在全社會引發廣泛反響。為何社會各界對兩部門發布的“5條公告”給予如此高的評價?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從融資功效看,“5條公告”能對化解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融資難、融資貴困局真正起到較強的“療效”。
兩部門將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執行至2027年底,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并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該筆貸款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稅。
這些政策決定能產生諸多經濟功效:一是由于時間延長四年多,將會促使銀行相應延長貸款償還期限,直接能讓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緩解貸款償還壓力,從容應對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債務,使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手中可支配的資金有較大的機動權,也等于是金融機構給予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一筆無成本的“周轉資金”,無形中壯大了資金實力,能讓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合理安排生產和經營,對恢復生機活力、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脫困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是免收增值稅和印花稅,等于是財政和稅務部門直接給金融機構“發錢”,使金融機構直接減少信貸經營支出,可直接提高盈利能力;同時也有利化解金融機構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可消除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信貸后顧之憂,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力度,使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融資環境得到極大改善。
從提振預期和信心看,“5條公告”給予的是“真金白銀”,它對改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存環境更管用。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我國就業、納稅、社會穩定中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當前無論如何,都需要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信心,讓他們看到希望。
而兩部門發布“5條公告”,每一條都直接關系到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融資切身利益,每一條都直接讓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受益。比如對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讓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真正享受免征增值稅和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對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
這些政策措施不僅能減輕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資金壓力,增強其資金運用能力,讓不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更能走出困局,恢復生機活力。同時,也更能增強其對未來經濟發展前景的信心,以更大的、飽滿的熱情投入到生產經營活動之中,為中國經濟復蘇貢獻出自己力量。
總之,未來希望政府職能部門出臺更多具有能減輕企業負擔的現實可操作性政策措施,給予企業更多的“真金白銀”,讓企業卸下包袱,輕裝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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