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故曠工怎么處理
【資料圖】
對無故曠工怎么處理
對無故曠工的處理方式是,如果勞動者的曠工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則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屬于的,則只需扣除勞動者曠工的日期的工資。
二、曠工離職工資還給嗎
曠工離職工資還需要給的。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后,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者工作的時間按時發放工資,而不能因為曠工而拒絕發放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工資,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曠工離職的,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來彌補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三、曠工自離可以拿公積金嗎
曠工自離可以提取公積金。離職后提取公積金需要職工攜帶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有些地區還需一并攜帶失業證、身份證辦理提取。部分地區對辭職的提取有時間限制:有2年內不得提取,有2年內再就業才能提取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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