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繳存人: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職工家庭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就優化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階段性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資料圖)
我市單繳存人、雙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階段性上調至60萬元、100萬元。階段性措施的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根據調整后的貸款最高額度進行相應上浮。原相關人才貸款額度支持政策到期不再延續執行。
二、放寬首次購買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首次購買自住住房且享受商業性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放寬政策的,在辦理組合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予以同步放寬,但不得低于20%。
三、優化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存職工購買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后,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作為購房前期資金。
2.繳存人家庭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每月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調整為2000元。
3.增加提取頻次,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可按月、按季、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月可提取額不再與個人當前月繳存額掛鉤。
其他
上述措施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并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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