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縣民政局關于全縣老年人申報高齡津貼的公告
廣大老年朋友們:
根據崇信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衛健局、縣人社局五部門聯合印發的《崇信縣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工作方案》(崇民發〔2023〕64號)文件規定,為落實高齡津貼政策,完善發放管理長效機制,確保資金發放全面、及時、精準、有效保障老年人權益,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發放對象:具有崇信縣戶籍、80周歲以上老年人(已享受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高齡補貼的老年人不再重復享受)。
【資料圖】
(二)發放標準:80-89周歲老人,每人每月25元;90-100周歲老人,每人每月60元;100周歲及以上高齡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申報程序:高齡津貼發放以戶籍地為基礎,按照“本人申請、村(社區)受理、鄉鎮審核、縣民政局審批”的程序進行辦理。
(四)發放渠道:2023年作為過渡保障期,對于已正常領取高齡津貼發放的老年人由原渠道(縣人社局)發放;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老年人高齡津貼由縣民政局發放,發放時間于2023年1月開始,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在戶籍地所在鄉鎮申報。2024年我縣所有高齡津貼由民政局發放。
崇信縣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來源:崇信縣民政局
編輯:崇信縣融媒體中心/陳文翠
編審:崇信縣融媒體中心/朱雙雙
審核:崇信縣融媒體中心/富 強 戴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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