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關注: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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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記者 柴嶸)7月1日起,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啟動調整工作。兒童藥品、罕見病用藥申報將不受獲批時間限制,不再單列新冠治療藥品的申報條件。
根據國家醫保局發布《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在申報條件方面,針對納入“鼓勵仿制藥品目錄”的藥品、納入“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的藥品、罕見病治療用藥,不再設置獲批時間的限制條件。考慮到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今年的方案不再將新冠用藥單獨作為藥品申報條件,而是按照一般創新藥品類型進行申報。2018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中符合條件的新冠治療用藥,可按程序申報。
醫保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分為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公布結果5個階段。企業可于7月1日起開始申報。對通過形式審查的藥品,國家醫保局將組織藥學、臨床、藥物經濟學、醫保管理、工傷保險管理等方面專家開展聯合評審,形成擬直接調入、擬談判或競價調入、擬直接調出、擬按續約規則處理等4類結果。預計相關藥品經現場談判或競價后,最終目錄調整結果將于11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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