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牌/商標:-
- 企業(yè)類型:貿(mào)易商
- 原產(chǎn)地:德國

1、聽力篩查儀的原理
新生兒聽力篩查監(jiān)測儀采用國際上稱為“金標準”的聽性腦干反應技術(ABR),可、迅速、簡便的對嬰幼兒進行聽力篩查。ABR是通過記錄人接受聽覺刺激后產(chǎn)生的電信號,通過一系列電路放大、識別技術而得到的聽覺通路上不同神經(jīng)元的電位波,而對聽功能進行評估。ABR的特性和可重復性是完全獨立于受試者的狀態(tài)且能夠在受試者處于清醒、睡眠、麻醉下獲得。因為這一可重復性,人群之間的一致性以及對那些聽覺通路失調的敏感性,使得ABR成為臨床評估和術中監(jiān)測的一項重要工具。目前已廣泛應用于新生兒和嬰幼兒聽力篩選及客觀聽力評估。
由于ABR較不會受新生兒外耳道胎脂之影響,故偽陽性會較低。
2、聽力篩查儀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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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 稱 |
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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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機 |
1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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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型耳塞式發(fā)聲裝置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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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腦電傳感器 |
1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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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微型打印機 |
1臺 |
3、使用范圍
可用于婦產(chǎn)科,兒科,耳鼻喉科;對新生兒、嬰幼兒及成人進行聽力篩查;
4、篩查流程
1)、初篩
(1)住院期間的初篩,新生兒出生后再住院期間接受聽力普遍篩查;初篩包括兩個群體,其一是母嬰同室的正常新生兒,在出生后2-7天進行聽力篩查;其二是新生兒急重癥病房住院(NICU)的病理性新生兒,在病情穩(wěn)定的出院前進行聽力篩查。
(2)非住院期間的初篩,新生兒出生后再非住院期間接受聽力普遍篩查,這部分新生兒是指家庭分娩、住院期間未進行篩查或其他醫(yī)療服務單位分娩后回家哺乳的新生兒,他們在新生兒期(出生后1個月內)到門診接受聽力篩查。
2)、復篩
初篩“未通過”,或初篩“可疑”者,在42天接受聽力復篩;另外,即使初篩“通過”,但是有聽力障礙高危因素的新生兒及嬰幼兒,應告知家長讓孩子接受定期的聽力學監(jiān)測,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遲發(fā)性或進行性的聽力障礙。對于具有以下聽力障礙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兒及嬰幼兒,應告知家長在孩子出生的1個月或42天左右接受聽力復篩,在3周歲以前,還應接受沒3個月1次的聽力學監(jiān)測,以便早期發(fā)現(xiàn)聽力障礙。
技術功能
1、高分辨率彩色液晶顯示屏;
2、具有顯示實時ABR圖形,并可進行直觀式或自動式篩查;
3、聲信號功率強度分檔可調;
4、具有自動皮膚阻抗測試,更利于電極安放;
5、采用微型柔軟耳塞式發(fā)生裝置,更適用嬰幼兒;
6、儀器可存儲2000例以上篩查數(shù)據(jù),實時打印,并可與計算機通訊, 存儲;
7、可充電鋰電池,提供強大的續(xù)航能力。嬰幼兒監(jiān)測儀采用國際上稱為“金標準”的聽性腦干反應技術(auditorg brainstemresponse,ABR)可、迅速、簡便的對嬰幼兒(可擴充到所有年齡段的人群)進行聽力篩查。



